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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永兴县重金属水质自动预警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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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湖南
源发布时间: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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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永兴县重金属水质自动预警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6月06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财采计[2025]004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重金属水质自动预警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30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重金属水质自动预警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二、采购计划编号:永财采计[2025]0042号

三、委托代理编号:HNYLJ-CG-202517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530

五、变更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附表2技术标评审评分表A2

质保期运维服务保障方案(10分)

投标人提供质保期运维服务保障方案,项目处于一年质保期内中标方需采用同等运维技术要求运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运维服务内容;2、服务团队;3、响应时间;4、服务保障等,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内容完整、满足采购人实际要求、可操作性强的计 10分,有不满足或不具操作性或表述不全面或表述有错误的每处扣 2 分,缺项漏项的每处扣 3分,扣完为止

 变更为:

售后服务保障方案10分)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售后服务团队;维护技术力量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人员培训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结合本项目实际阐述详实、清晰的计10分;内容有缺漏的每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不合理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2、将原招标文件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附表3商务标评分表A3

人员配置25分)

1、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10分、具备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下的得5分。

2、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10分、具备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下的得5分。

3、投标人拟配置项目现场运维人员具有3年及以上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经验的得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简历表、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近6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变更为:

人员配置25分)

1、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15分、具备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下的得10分。

2、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10分、具备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下的得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简历表、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近6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项目预算:490元”变更为“项目预算:490万元”。

4、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建设内容:拟选取5个点位: 太和工业园入太和河、猴子巷朝阳庙、永兴县塘门口、西河入耒水口、永兴县柏林镇金盆村开展永兴县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建设,完善现有水环境监测网络,同时提升流域水质重金属预警预测能力。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水质自动监测站房;二、是集成系统;三、是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器;四、是拟建站房建设安装(含站房“三通一平”基础建设,水、电建设及安装);五、是半年的运行维护保障服务(含半年内站点运行水、电、网络建设、系统更新及安装费)”变更为“建设内容:拟选取5个点位: 太和工业园入太和河、猴子巷朝阳庙、永兴县塘门口、西河入耒水口、永兴县柏林镇金盆村开展永兴县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建设,完善现有水环境监测网络,同时提升流域水质重金属预警预测能力。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水质自动监测站房;二、是集成系统;三、是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器;四、是拟建站房建设安装(不含站房“四通一平”基础建设,水、电建设及安装)”。

5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

 

采购清单

类型

项目

数量

备注

水质自动监测站房

一体化水质自动监测站房

5

 

 

 

 

 

 

 

 

 

 

 

 

 

 

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集成系统

采水、配水、预处理、控制、质控、留

样、视频监控等集成单元

5

 

 

 

 

 

 

 

 

 

 

 

 

 

水质自动分析仪器

砷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5 

铅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5 

镉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5 

氟化物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4

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5 

锰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1 

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2 

六价铬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3

锑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2 

 

 

站点建设安装

 

含站房通一平”基础建设,水、电建设及安装

 

 

5

 

站点的运行维护服务(含水、电、网络建设、系统更新及

安装费用)

运行维护服务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变更为:

类型

项目

数量

备注

水质自动监测站房

一体化水质自动监测站房

5

 

 

 

 

 

 

 

 

 

 

 

 

 

 

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集成系统

采水、配水、预处理、控制、质控、留

样、视频监控等集成单元

5

 

 

 

 

 

 

 

 

 

 

 

 

 

水质自动分析仪器

砷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5 

铅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5 

镉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5 

氟化物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4

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5 

锰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1 

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2 

六价铬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3

锑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2 

 

6、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2.4.2.1数据采集与存储“3)能够将实时采集视频信息传输至省水环境平台;并支持视频回放查看功能;”变更为“3)能够将实时采集视频信息传输至市级监控平台;并支持视频回放查看功能”。 

7、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1.站房及辅助设施技术参数“1)简易式水站站房规格必须满足地勘规划设计的要求,原则上站房面积不小于20m2(如需调整需申请)”变更为“(1简易式水站站房规格必须满足地勘规划设计的要求,其中1、太和工业园入太和河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使用面积约15m2 2、猴子巷朝阳庙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使用面积约15m2 3、永兴县塘门口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使用面积约18m2 4西河入耒水口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使用面积约15m2 5、永兴县柏林镇金盆村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使用面积约2m2 

8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1.站房及辅助设施技术参数“(11)站房内应配置有新风系统,配置 2 台风机,避免室内累积污秽空气。通风口应具备防雨雪倒灌、防鸟虫侵入等功能”变更为(11)站房内应配置有新风系统,配置1台风机,避免室内累积污秽空气。通风口应具备防雨雪倒灌、防鸟虫侵入等功能

9、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六)运维维护的所有内容。

10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增加以下内容:

(六)其它要求

1.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中标人负责产品安装调试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安装及培训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 安装调试

1)中标人须加强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人员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3. 测试与验收

1******监测总站编制的安装验收技术要求执行。

2)中标人负责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安装、培训、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3)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相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技术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发现不合格产品所有货物全部退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

4.响应时间

中标人应能保证设备使用运行所需的备件和具备相关技术保障机制,并保证质保期内每周7×24小时技术支持,4小时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将设备故障排除完毕

5.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按进度支付。

2.支付条件:项目建设工程及设备安装完成调试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项目整体完工完成验收并正常投入使用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6.其他

1、本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中。除包含货物本身的价格外,还应包含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税费以及所投产品中的相关辅助设备及其相关安装等均由供应商负责。项目直至验收合格,采购人除支付中标金额外,将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2、 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人民币报价。各项价格必须准确、清楚、详细,能分项报价的项目必须分项。  

3、由供应商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耗材;

4、其它未明确细节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谭飞艳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地 址:永兴县便江镇永兴大道487号       联系人:陈敏       邮编:423300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街道郴江路湘南民俗风情街1A04       联系人:曾荣       邮编:423000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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