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机房智能化改造及光缆线路建设EPC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某单位机房智能化改造及光缆线路建设EPC项目(项目编号:2025-JXHMXX-G1002),招标人为某单位。项目资金由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背景:本项目为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工程总承包,为交钥匙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提交成果文件,完成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及售后等服务,建设内容包括光缆线路建设、综合机房建设、集中值维中心建设、电源要素建设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预算金额为2968.09万元。
1.2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1.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竣工。
1.4 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
1.5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 最高投标限价:2968.09万元。
1.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考察联合体所有成员):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考察联合体所有成员)。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考察联合体所有成员)。
2.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考察联合体所有成员)。
2.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考察联合体所有成员)。
2.6 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7 设计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2.8 人员条件: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满足如下要求:
(1)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体方提供)。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具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并无在施项目(提供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设计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备注:需提供配备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2.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及比例;
(2)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制为两家,施工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满足资格要求中通用资格审查标准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编入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牵头人牵头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废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申领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7月28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4.2申领地点:线上获取。
4.3发售方式:******,审核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
4.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先生 0431-******。
4.5投标人报名须提供的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投标人资格要求2.5(提供承诺)、2.6、2.7);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2.1、2.2、2.4要求内容的承诺书;
4.6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0431-******
监 督 人:王先生
电 话: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