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龙津公园船舶停靠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青田县龙津公园船舶停靠点建设项目已由******改革局以《关于青田县龙津公园船舶停靠点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1-331121-04-01-819402,施工图设计已由青田县交通运输局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丽青交许〔2025〕******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点位于瓯江北岸,与上游太鹤大桥之间最近距离为 430m,与下游景云大桥之间最近距离为400m,主要建设1个200******消防及电气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
码头为高桩无梁板式结构,长60.0m,宽 7.0m,码头面高程 7.60m。码头分为2个分段,每个分段长度30.0m。共10榀排架,排架间距6.5m,每榀排架下设2根桩,桩基采用φ800灌注桩。
上部结构采用 1000mm 厚砼平台,其上部设置踏步供人员上下船。码头设置 5 个不锈钢系船柱,以便船舶系缆靠泊,护舷采用 DA-A300H 橡胶护舷。
码头前沿设置两座人行踏步,踏步底高程 6.75m,顶高程为 7.5m;同时在码头四周设置石墩及铁链防止人员落水;码头前沿共设置 5 个不锈钢系船柱,码头前沿设置 DA300H 橡胶护弦。
接岸设施采用现浇板,现浇板两端分别搁置在防洪堤侧以及码头后侧,现浇板上方布置 75mm 厚铝合金龙骨,以及 25mm 厚实心塑木地板,接岸设施面高程同码头面高程均为+7.6m。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项目核定概算总投资995.00万元;项目主要包括泊位总长度60米,宽度7米,通过双栈桥与防洪堤连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年。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2025年01月27 日 起至开标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0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街道百悦城 5 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 楼 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青田)(******/) (发 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街道鹤城东路******街道水南村栖霞寺路21号5楼
邮 编:323900 邮 编: 323900
联系人:郑玲平 联系人:叶建锋
电 话: ****** 电 话: ******
行政监督部门: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78-******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7日
相关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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