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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港高速公路TJ1合同项目经理部二工区项目矿粉加工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四川
|类型:其他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其他公告
区域:四川
源发布时间:2025-03-14
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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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因公司承建的邯港高速公路TJ1合同项目经理部二工区项目施工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矿粉加工单位及加工单价。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一、邯港高速公路TJ1项目,起止桩号为:K82+000~K106+357 ,全长24.357公里,起于沧州市东光县,止于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主线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 26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 13.25m。沥青路面施工工期预计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与需要,计划加工矿粉约1万吨,加工场距沥青拌合楼约50米,原材料为灰岩碎石,由项目部运输至拌合楼料仓加工单位自行负责运输至加工场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立一个包件,预计矿粉加工总数量约1万吨

本次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实际供货批次、数量和供货时间根据项目的实际施工需求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复印件。

3.2 加工商的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3 财务能力要求能够接受项目矿粉加工完成后结算加工费用(含人工工资)、结算后3个月内支付的方式。承诺具备不低于100万的垫资能力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取得矿物加工经营许可,同时必须拥有或组织足够数量且符合生产要求的设备、人员,并提供加工设备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质检报告等保证设备性能能满足项目施工安全、环保以及其它方面要求同时提供相关设备操作人员的有限操作证件 设备配置(含环保、水保设备)以及生产量应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2年内具有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其中相关业绩不得少于2个。

3.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附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承诺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与招标人或四川路桥内部单位发生过不良纠纷或恶意诉讼。

3.7 其它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为:自202503142100分至202503192359******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2511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5.2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 开标

5.3.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6. 发布媒介

******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 异议、投诉处理:

7.1.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7.1.2 投诉处理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 投标保证金

8.1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1万元整(1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50324110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9. 联系方式

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网址:******/    

   址:四川省广汉市北海路1号              编:        618300           

电子邮箱:******              话:     0838-******        

人:        李先生          

 

 

 

 

                           2025  0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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