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洪安镇******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施工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秀山县洪安镇******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5】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比选人为 ******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秀山县洪安镇******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 秀山县洪安镇贵亚村。
2.2 建设规模: 新建地面铺装1300余平方米、沥青道路300余平方、堡坎250余米、绿化、照明设施(路灯40余盏)、雨水及污水管网、天然气管网等相关附属。
2.3 本次比选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140万元。
2.4 比选范围:比选人发布的施工设计图及图说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180 日历天。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6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xiushanweb)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比选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支付比选文件的费用,否则比选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比选申请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为 2025 年6月13日9时00分至 2025年6月13日09时30分,地点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人民政府
地 址:秀山县洪安镇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
代 理 机 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东湖南路333号1幢20-6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
申请电子保函入口
施工图.rar ******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doc 工程量清单.zip
附件:
施工图.rar
******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doc
工程量清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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