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分校校园防欺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中学分校校园防欺凌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NSC-ZWZC2025-032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276575.00
6.最高限价(如有):276575.00元
7.采购需求:******中学分校校园防欺凌设备进行采购,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参数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5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7 提供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信用信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公告内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 ******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自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5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宁夏易能智招服务平台、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招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本公告内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扫描提交至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报名成功后免费领取一套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学分校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326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5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宁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陈强、刘海燕、俞阳
联系电话:******
报名登记表.doc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3日